
陈丽娟律师
北京华沛德权(武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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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香港路武汉央座34层
公积金能否分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离婚时,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或者能够证明该部分资金属于个人财产外,否则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予以平等分割。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分割财产时怎样评估其价值?
在分割财产时,对财产价值的评估是一个关键步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财产的价值评估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各方权益得到合理保护。通常情况下,财产价值可以通过市场比较法、收益现值法、成本法等专业方法进行评估。对于不动产、动车等特定类型的财产,还可以参考市场价格或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专业报告来确定其价值。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应当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婚姻期间内形成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是可以被依法分割的。具体如何分割,则需结合实际情况及双方协商结果来确定。